法庭的語言鑑證 一個字足以改變判刑結局
發布時間: 2017/09/18 13:39
最後更新: 2017/09/18 13:39
有一種專業叫語言鑑證專家,拆解法律程序中所有有關語言上的疑難,在歐美國家是很普遍的,但香港卻沒有。
香港浸會大學繙譯課程副教授梁倩雯(Ester)多年來義務接過不少法律案件,累積了有關語言鑑證經驗,像語言偵探般協助法庭上的工作。
在一個法律工作者之間的生日聚會上,席間正熱烈討論着城中一樁爭產案件。已過世的女富商遺下鉅額財產,生前其所信任的風水師表示是這筆遺產的繼承人,並出示了遺囑。雙方律師都正在蒐集女富商生前的簽名樣本,務求愈多愈好。其中一位有參與案件的律師在聚會上問Ester怎樣看,
我只是覺得有點詫異,為甚麼只看那個簽名呢?還有那麼多東西可以看。
而該份由風水師交出的遺囑,經Ester仔細閱讀後,的確發現不尋常的部分。疑點就在最後一句:I am deeply & thankfully convinced that my will is proudly guided with God Help. 她解釋:
好明顯,那份遺囑的上下文理不一樣,最後一句是很不英文的英文,但前面是好正規的legal english,一看便知道那裏被人動過手腳。
律師聽後立即明白她指出的疑點,並採納了她的意見在法庭上提出。以上是Ester首次參與的語言鑑證工作,自此便開啟了她這方面的大門。她早年赴英國求學,修讀碩士及博士課程期間,從事法庭繙譯及傳譯工作。
1997年,當大家都想離開香港之時,她卻回來了,在香港城市大學教書,因此認識了一群「law友」。他們都明白語言鑑證的專業性,在這方面有疑惑便詢問Ester,但大部分她都是義務協助,
做語言鑑證在香港是不賺錢的,so far我沒靠它賺過錢,因為全部都是以consultant的身份去做,或是律師朋友來問我意見。你是不可以靠它搵食的。
就算對語言鑑證有興趣,在香港也缺乏修讀途徑,
據我所知,香港無一個學位讀語言鑑證。要讀的話,一定要去外國讀,英國、美國都有,不過很多時都是postgraduate level。而在香港,作為選修科的也有,一個學期上42小時,但不是固定的,還要視乎有沒有人教。所以在香港,語言鑑證還不是專業的資格,沒有一個學位、一個途徑讓人去讀。
不過在歐美,語言鑑證專家這個職位相當普遍,甚至可推翻案件,讓正義得到彰顯。英國語言鑑證鼻祖Malcolm Coulthard就曾憑着疑犯供詞和簽名,為6名坐了多年冤獄的疑犯成功翻案,並揭發當地警察捏造供詞。
她接觸得最多的是強姦案,
因為強姦案件很多時無人證,無物證,只有雙方的對質,於是案件變成語言表達的問題。有時律師也不太肯定是否案中人表達的問題,導致會有這樣的繙譯,從而使陪審團對案中人產生某種印象。究竟是否受到繙譯所影響?這時候律師便會找語言學家去幫助分析。
人類以語言表達和思考,改變一個字,便足以改變整個論述,
為甚麼在法律文件中,一個動詞會這麼重要?亦即是為甚麼所謂的legal action會這麼重要?試想想,若果那個人說捅我一刀、𠝹我一刀、插我一刀和劏我一刀,在你腦海中所浮現的那把刀已完全不一樣。
刀不一樣,所造成的傷口也不一樣,那麼證據便不一樣。一個字不同,聽起來便整個印象不同。
她將多年累積的語言鑑證經驗化為文章,結集成著作《法庭的語言鑑證》,以案例和故事帶出語言鑑證為何物,
我想讓大家看清楚,法律不是我們認為的那麼公平、公正,並不是絕對神聖,很多時它是因時際遇而造成的現象。
法律絕對不凌駕任何人,法律是完完全全在地,是在社會裏面某個時間所產生出來的產物。不要說到它很神秘,很高尚。它就像語言一樣,我們在日常中天天都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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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Sylvia TOPick記者